稅務服務
香港稅務局每年都會向個人和公司發出報稅表。處理報稅表至關重要,但大多數納稅人由於不熟悉稅務問題而經常忽略。
我們專業協助您完成並提交利得稅報稅表、物業稅報稅表及個人報稅表。提供稅務建議、安排稅務籌劃、協助您處理所有稅務事宜,包括稅務反對/暫緩/豁免、申請豁免稅務罰款及提交各種稅務表格等。
提供完善一站式稅務服務,以豐富的知識和經驗,協助納稅人在法例容許下繳納最低的稅款。我們將按個別客戶情況,提供專業的稅務策劃及意見,包括公司報稅和會計報稅。協助客戶制定並執行計劃,定期覆核和檢討,以便客戶能夠以合法途徑享有最佳的稅務優惠。
提供有限公司報稅服務,包括: 申請稅務延期、會計理帳、稅務策劃和填報利得稅報稅表,我們的客服經理一對一直接同客戶跟進,確保公司依時申請報稅表延期、交報稅表和交稅等,確保遵循法例規定和要求。
📌 常見問題
報稅限期通常為收到利得税報稅表一個月內,報税表通常於每年4月份第1個工作日發出。在「整批延期計劃」下,公司可辦妥申請延期提交報稅表。以12月31日為財政年度年結日的公司,一般須在8月中旬之前提交;以3月31日作年結日的公司,一般須在11月中旬之前提交。在每年的年初,税務局會於税務局網頁刊登通函予各税務代表,詳述「整批延期計劃」的安排事項,及如何申請整批延期的手續。
延遲提交利得稅報稅表,就有可能面臨罰款的處罰。税務局對逾期未繳交的税款將徵收附加費,目前的標準是對於全部欠稅金額徵收百分之五的附加費,而第二期稅款則會被視為立即到期。如果在繳稅日期後的六個月內仍未清繳稅款,税務局會再加徵百分之十的附加費。
於香港新成立的公司,首份利得税報税表,税報局通常會於法團成立日起約18個月後發出。
香港公司成立18個月後,往後每年一般需在財政年度年結日內完成,報稅限期通常為收到報稅表一個月內,利得税報税表通常於每年4月份第1個工作日發出。
除不活動的公司及註冊地點沒有法例規定公司財務報表須進行核數的公司外,所有法團必須在提交報税表時一併提交經核數的財務報表 。
我們的位置
辦公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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